- 北市持有多屋房屋稅率建議方案 須俟中央修法 始得調整 非定案版本
對於持有多戶房屋部分,北市府已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凡持有台北市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在法定稅率3.6%內採差別稅率,納稅義務人在台北市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者,其每戶均按稅率2.4%課徵房屋稅;持有3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每戶均按法定最高稅率3.6%課徵。
因應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草案,北市府近期已回覆財政部建議方案,除了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稅率0.6%外,台北市的第1戶住家房屋稅率,維持在1.2%,再來第2戶及第3戶目前初步規劃是1.5%~2.4%,第4戶及第5戶是2.4%~3.6%,至於持有第6戶以上稅率高於3.6%,目前北市府內部初步版本為4.8%,惟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稅率上限是3.6%,以上建議尚待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後,始得提案修正本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並俟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不是立刻可以提高到4.8%。
財政局也說明,如果房屋所有權人願意將住宅用於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市府也研擬對是類房屋比照單一且自住房屋折減稅基50%,預計於2019年11月前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提案討論,如獲該會議通過,最快2020年7月就可實施,以吸引屋主將閒置房屋投入公益出租,有效運用房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