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將所有房屋出租予接受各級政府機關之租金補貼對象,可享有租金所得減免優惠
國稅局舉例說明,王君於2018年3月起將房屋出租予領有政府租 金補貼者,每月租金12,000元,但未能檢附相關費用憑證,王君於2019年5月申報201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應申報課稅之租金所得為11,400元〔(12,000×10個月-10,000×10個月)×(1-43%)〕。
該局進一步提醒,符合住宅法規定之房屋出租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檢附租賃契約書、核實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之相關單據資料,供國稅局核認。
MyGoNews電子報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請先勾選下列內容後,輸入e-mail帳號按送出
即可立即訂閱。
訂戶需加訂或退訂勾選內容,請直接輸入e-mail帳號
按查詢,即能查看訂閱清單及做訂閱更動。
確保您可以收到電子報,請將service@mailmygo.com加入您的通訊錄(或安全寄件者)中。
請選擇您要訂閱的電子報 全部選擇
簡體     繁體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0項
您訂閱的電子報
語言:
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