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已核准花蓮港港區範圍調整案,公告後即可實施
(一)水域部分:海域範圍保留必要水域,包括進出港航道、港口南側錨泊區及引水站等緩衝水域;至花蓮港西南側近岸水域,排除水利署轄管之海堤區域及錨舶區以南美崙溪出海口水域。
(二)陸域部分:陸域範圍原則以地籍線劃設,將航港局及港務公司權管土地劃入港區範圍,另將非屬港區實質使用範圍及漁港設施用地(含綠地、停車場、漁港碼頭等)劃出港區範圍,俾確認花蓮港權責範圍分界與落實港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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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安居」動土典禮出席貴賓有內政部董建宏政務次長、國家住都中心花敬群董事長、立法委員魯明哲、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曾國基署長、桃園市都市發展局江南志局長等各方嘉賓,祈求工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