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包租代管業,違規裁罰基準4/1上路
租賃專法有管理 裁罰基準來配套
台北市地政局局長張治祥表示,2018年6月27日租賃專法正式實施上路以來,台北市積極輔導包租業及代管業的成立,迄2019年3月29日申請許可家數已達113家,完成登記的家數達40家。面對未來北市租賃服務業的快速成立蓬勃發展,地政局除了積極輔導外,同時強化管理,裁罰要得當,就要把遊戲規則說清楚,地政局與業者的關係是協力不是對立,因為我們知道產業發展關乎經濟發展,但是,對於違規業者,我們也不姑息,裁罰基準的訂定,是使政府執法更明確有據。
分級裁罰併累進 提醒業者勿僥倖
裁罰基準採用「分級裁罰」,也就是「次數越多、罰鍰越高」的累進裁罰方式,例如同一年度第一次查獲甲業者A廣告不實違規處新台幣1萬元至2萬元罰鍰,第二次再查獲甲業者B廣告違規即處新台幣2萬元至3萬元,最高可處5萬元,同一業者違規被查獲次數越多,罰鍰越高;另外,裁罰甲業者A廣告時亦會同時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改善後仍不符規定者)則按次累加新台幣2萬元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亦就是限期不改善亦會因限改次數累罰到改善為止。
非法經營是累犯 不會按年歸零罰
除此之外,非經市府核准許可經營租服業者,因違規情節最為重大,係採查獲次數之累積,也就是不會同年度歸零重新裁罰。第一次查獲即處新台幣4萬元至9萬元罰鍰,第二次再查獲處新台幣5萬元至11萬元罰鍰,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地政局提醒,統一裁罰基準上路後,不動產業者違反次數越多,罰越重,租賃服務業者切勿有僥倖規避的心態。有關本次發布之裁罰基準之相關內容已刊登於台北市政府公報第57期(網址:https://gazette.gov.taipei/informationcatalog/latestgazette),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及業者至該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