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新莊「遠雄首品」建案廣告不實!罰37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北新莊「遠雄首品」建案廣告不實!罰370萬元
新聞摘要
  • 新北新莊「遠雄首品」建案廣告不實!罰37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8年12月12日會議決議,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雄建設公司)與遠雄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雄房地產公司)銷售新北市新莊區「遠雄首品」建案,於廣告刊載「改寫小坪數住宅的生活氣度,完美復刻曼哈頓上流居活」、「挑戰住宅空間的應用極限」等用語,及使用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為一般住宅之表示,並刊載健身房、會議室、會客區等公共設施,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遠雄建設公司新台幣(下同)250萬元罰鍰,處遠雄房地產公司1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遠雄建設公司與遠雄房地產公司銷售新北市新莊區「遠雄首品」建案,於591房屋交易網站刊載一層平面圖,載有健身房、會議室、會客區等公共設施,使消費者認知該等公共設施皆可合法使用;惟經檢視案關建案建造執照「一層全區配置參考圖」,廣告所載健身房對應空間為「自行車及機車停車區(計入容積)」、會議室之對應空間為「機電設備空間」、會客區對應之空間為「S3店鋪」,且據新北市政府表示,案關建案倘依一層平面圖將上開核定空間規劃作為其他用途使用,涉違反建築法之規定;是案關廣告宣稱健身房、會議室、會客區等公共空間,消費者於交屋後並未能合法使用廣告所示之公共空間,係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復表示,案關建案於591房屋交易網站刊登之銷售廣告,同時亦使用「改寫小坪數住宅的生活氣度,完美復刻曼哈頓上流居活」等用語,並於該建案銷售中心與公司網站使用A1、A2、A3、A5、A7、A8、A9、A10之「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該建案之室內空間規劃作為住宅使用,予一般消費者印象,為購買案關建案之房屋,得如同前開廣告用語合法依「一般住宅」供家人居住,並可依傢俱配置參考圖所示規劃使用;然據新北市政府表示,依案關建案建造執照、歷次變更設計及使用執照所示,該建案全棟並無規劃做住宅使用。是以,案關廣告之表示或表徵核與事實不符,且已足令一般消費者對案關建案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