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興建雨水下水道系統如施工期間影響周邊房屋達3個月以上,可減成課徵房屋稅
一、適用範圍以公共工程施工路段之兩旁房屋、設有中間分隔島之道路單側施工者,該施工道路旁之房屋以及公共建築工程周邊道路設有道路工程圍離者,該施工道路旁之房屋為限。
二、施工路段道路封閉,交通全部阻斷者,其適用桃園市房屋街道等級調整率核計房屋現值,並按7成核計房屋稅。其餘,道路未封閉,交通未全部阻斷者,一樓房屋,其適用桃園市房屋街道等級調整率核計房屋現值,並按8成核計房屋稅;二樓以上房屋,其適用桃園市房屋街道等級調整率核計房屋現值,並按9成核計房屋稅。
市長並進一步指示,桃園市辦理相關工程單位,如有興辦公共工程,施工期間達3個月以上,影響周邊房屋,應通報稅務局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徵,及國稅局依規定辦理營業稅租稅優惠,以維護納稅人權益。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