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明德:掌握市政建設用地取得流程,加速公共建設時程
王明德指出,土地徵收牽涉許多介面與機關,各單位處理時須先瞭解所有程序,以便掌握時程。地政局專題報告提出許多案例與錯誤型態,請各局處多加瞭解,避免造成時程延宕。
地政局長陳錫禎表示,桃園市2015至2017年完成25項徵收案,目前尚有26件持續進行中。市政用地取得除以協議價購、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等方式外,一般為「私地徵收」與「公地撥用」,「私地徵收」案常見問題包括:法定程序辦理時程過久、徵收計畫書屢遭內政部退補、未依徵收計畫及期限使用;「公地撥用」案常見問題主要為撥用案件退補,其中常見錯誤樣態包括:未依規定格式繕製撥用計畫書、撥用原因與法律依據未明、撥用不動產資料與登記圖資或現況資料未符、未出具不動產管理機關同意函、未依規定繪製撥用不動產使用計畫圖、有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書有誤、有償撥用金額計算錯誤或無預算證明文件及未說明申撥範圍內其他標的物之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