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期房屋稅將於2018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2018年期房屋稅將於2018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
新聞摘要
  • 2018年期房屋稅將於2018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2018年房屋稅將於2018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桃園市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16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於收到繳款書後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亦有多種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利用現金至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及行動支付工具APP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
 
該局特別呼籲,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間截止日(2018年5月31日)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