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醒注意!陽台補登新措施,新北地政主動報你知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許才仁主任表示,有部分早期領有使用執照建物於當時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時並未登記陽台,新北市政府為了健全房地產權、保障民眾權益,化被動為主動,只要有受理陽台 補登之測繪案件登記完畢後,地政事務所將主動清查同一使用執照但無登記陽台的建物,以公文通知所有權人可以辦理陽台補登,收到通知公文的建物所有權人,只要攜帶通知公文、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物所有權狀到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填具申請書即可申辦。
許才仁進一步指出,以往辦理陽台補登均需由建物所有權人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等資料才能申辦,但一般民眾往往因不諳相關規定,申辦過程勞神費時,本項便民服務新措施,大大簡化民眾作業流程,且陽台補登後可反映建物的實際價值,以達保障民眾產權及健全房市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