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屋補貼、重建輔導、耐震評估,內政部三管齊下助花蓮重建
內政部表示,災民房屋如因地震毀損,將提供房屋租金補貼,每戶依人口計算最高補助1萬6千元,另受災戶簽定租賃契約,亦得補助公證費3千元,即日起民眾可向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聯絡電話038-242688、038-242756、038-224854或038227171轉分機534~537。
另外,內政部也結合花蓮在地90餘家房仲業者,提供受災戶免費租屋媒合,減輕受災戶短期租屋負擔。另依住宅法規定,提供房屋出租的愛心房東,則可減免租金收入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愛心房東租屋資訊可至花蓮縣仲介業公會網站/花蓮震災租屋諮詢服務專區(網址:http://www.花蓮縣不動產公會資訊網.tw/)查詢。
內政部指出,將優先協助花蓮縣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提供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法令、技術諮詢及融資管道等服務,以協助整合及提送重建計畫,加速重建作業。為全面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內政部2018年目標將推動500件重建計畫,已編列約2.1億元補助民眾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擬定重建計畫,且為全力協助災後重建,將優先補助花蓮縣,案件數量及費用不受計畫補助配額限制。此外,內政部也正研議針對負擔能力較差的原住戶提供營建融資的利息補貼,減輕重建的負擔。
內政部說,對於無法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重建的案件,可改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由政府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只要取得過半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啟動都市更新,並得採簡化程序加速推動重建工作。
此外,為確保新建建築物的耐震性能,內政部在2005年已將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加以強化,依據各地區發生地震的潛勢,及地質條件訂有各自耐震設計加速度係數,對於鄰近斷層的區域,更應再提高設計標準。以花蓮為例,其加速度係數已為全台灣地區最高,如又鄰近米崙斷層12公里以內者,均應再增大設計地震力,以強化斷層沿線建築物的抗震能力,保障國人住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