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地震頻繁 北市勞動局呼籲地震後工地應加強自主檢查
地震過後,營造工程應對施工構台、露天開挖、擋土支撐、隧道及坑道等作業做好全面自主檢查,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確認安全無虞後,方可進行後續作業;除此之外,台北市勞動檢查處針對轄內27座作業中固定式起重機(塔吊及人字臂起重桿)所屬9家事業單位發布通知,要求事業單位啟動自主檢查機制,確認相關設備安全狀況後,方得後續施工,並提醒各工地注意下列作業安全:
一、固定式起重機:(一)基礎結構:基礎混凝土、基礎螺栓及腳座、各部插銷等。(二)自主檢查項目:主捲揚煞車、極限開關、過載限制開關及塔節螺絲檢查等。
二、模板支撐架:(一)架材之損傷、安裝狀況。(二)支柱等之固定部分、接觸部分及搭接重疊部分之鬆弛狀況。(三)固定材料與固定金屬配件之損傷及腐蝕狀況。(四)基腳(礎)之沉陷及滑動狀況。(五)斜撐材、水平繫條等補強材之狀況。
三、擋土支撐(設置後開挖進行中):(一)構材之有否損傷、變形、腐蝕、移位及脫落。(二)支撐桿之鬆緊狀況。(三)構材之連接部分、固定部分及交叉部分之狀況。
四、外牆施工架:(一)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或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二)施工架基礎地面應平整,且夯實緊密,並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
五、隧道、坑道設置之支撐:(一)構材有無損傷、變形、腐蝕、移位及脫落。(二)構材緊接是否良好。(三)構材之連接及交叉部分之狀況是否良好。(四)腳部有無滑動或下沉。(五)頂磐及側壁有無鬆動。如有異狀時,應即採取補強或整補措施。
六、對於工區內可能遭餘震震落的物體應加強固定,並使勞工確實佩戴安全帽;如發現有飛落、震落之虞的構造物,應立即予拆除。
七、當工區內如有結構物或地層坍塌等災害發生時,應儘速疏散危險區域內人員並設置警告標示,或派員指揮、警戒以提醒路過人員、車輛注意安全。
勞動局長賴香伶呼籲,台北市曾發生一起外牆石材鬆脫掉落之職業災害事件,故提醒事業單位若有外牆施工架、磁磚大理石等作業,有因地震造成物體飛落之虞者,應再加強檢查,以確保工作者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