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台中區域計畫」重要議題完整論述 內政部肯定將速核定
「台中市區域計畫」2017年7月已獲得內政部區委會大會審議通過,昨日市府提會報告主要針對委員關心產業用地需求面積與水、電與公設等基盤設施、維護農地面積與落實農地農用機制、氣候變遷淹水災害及空氣污染因應,以及交通建設發展整合土地與產業發展、大眾運輸運量培養等相關事項進行進一步說明。
黃秘書長表示,中央規劃2022年國土計畫及功能分區確定後,將全面取代區域計畫,台中市日前已躍升為全台人口第二大城。台中發展不能等,在國土計畫全面轉軌過渡期間,市府主動提出「台中市區域計畫」,以2026年為期程進行總體空間規劃,將發揮法定指導力,加速實踐1條山手線、2大海空港、3個副都心「大台中123」政策,同時透過台中崛起,引領中部區域成為第二大都會地區,促成北中南均衡發展,希望內政部與委員會能支持市府。
都發局表示,行政院已定2017年5月1日為國土計畫法施行日,由於該法正式執行前,尚有6年過渡期,而台中市區域計畫即為擬定台中市國土計畫的前置作業,內政部將協助完成相關法定程序,未來在全國國土計畫發布實施後,台中市國土計畫即可順利銜接。
因此,「台中市區域計畫」依據區域計畫法擬定計畫內容,並依國土計畫中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城鄉發展等4大功能分區概念進行規劃,積極確保資源永續,落實成長管理,建立城鄉發展模式及指認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區位,擘劃「宜居城市、生活首都」的發展願景。
都發局指出,為兼顧環境與發展需要,計畫首先針對生態敏感區劃為核心自然棲地,也指認大甲溪生態、潭子登山休閒、頭嵙山系休閒生態、旱溪休閒藍帶、草湖溪生態水岸、烏溪水岸生態、大肚溪口濕地生態、大肚山台地、高美濕地生態等9處重點景觀區,建構次核心地帶,以維持生態棲地完整及建構生態廊道。
另外,因應極端氣候,務實調適避免災損,同時改善都市蔓延舊市區衰敗,促進城鄉均衡發展,並推動全市產業4.0計畫及輔導未登記工廠進駐,整體布局產業腹地,市府也以積極、開放的態度,推動「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
對於各界關心產業發展用地與農地資源保留問題,都發局強調,「台中市區域計畫」應維護農地總量為4.8萬公頃,不僅符合內政部要求,都市計畫農業區也明確定位維護,市府會優先保留重要的農業用地,產業開發區域內如有優良農田,也將優先規劃為受保護的農業區並加強管制,剩餘土地至少有30%面積還將劃設為隔離綠帶、道路、污水處理等公共設施用地,確保周邊農業區不受破壞或污染。
會中農委會要求市府需針對2200公頃的補充農地進行細部調查,並將調查結果納入農地資源控管,市府均當場承諾;此外,針對既存未登記工廠侵擾農地現象,計畫中則提出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規劃神岡、大里夏田、塗城等3處為產業型計畫,盼給合法產業出路,減少衍生的違章或未登記工廠問題。
經發局表示,產業型計畫5公里區域內的未登記工廠,市府將優先強化輔導入駐,而其他地區的未登記工廠,先依法列管,有重大工安、環安事件,立即移請權管機關,排拆處理。
由於台中市正邁向軌道路網發展的階段,都發局也表示,藉由軌道運輸帶來發展與串聯,搭配三環三連的智慧公路網,以空間布局的規劃架構,可提供台中都市發展問題的解決之道,並透過多都心的共同發展,達到城市的均衡發展,讓三大副都心分別引領地區發展,把原先較分散的空間發展與土地使用,作整體規劃與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