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大路都更案 新竹市府盼三方溝通達成共識後再行審議
東大路都更案位於親仁里,佔地面積11,436平方公尺,依日治時期新竹市區改正圖載,為新竹州旭町官舍所在,二戰結束後,新竹縣政府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2016年4月起,縣府陸續提起民事訴訟排除占用,並依都更條例委託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於2017年6月擬具都更計畫書,目前仍在修正中,尚未通過。
會中縣府表示,公產管理單位基於依法行政精神,進行訴訟催討工作,請求不當得利使用補償金,係本於職責之作為。現住戶若有居住事實,符合住宅法社會經濟弱勢身分,將配合市府,請實施者提出詳實安置計畫。
都發處強調,新竹縣政府及實施者應負起社會責任,積極增進公共利益,保障市民居住權益,及肩具對於都市環境改善之責任與義務,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內詳實敘明安置計畫情形,期盼縣府、實施者及自救會三方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否則不進行相關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