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高雄市政府都發局2017年11月8日率先全國公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受理30年以上合法房屋,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達危險程度且不具改善效益或無電梯者申請重建,免經審議程序,並享有最高1.3倍獎勵容積,30日內即可核准!
都發局指出,高雄30年以上老屋占全市所有建物45%,政府透過簡化繁瑣冗長行政流程且給予適度誘因,可鼓勵民間自主重建。如果市民有危老屋重建需求,可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先向工務局確認是否符合危險或老舊合法建築物資格,再檢附重建計畫與相關文件向都發局申請重建容積獎勵。都發局亦將作業要點及書表格式及撰寫範例一併公告在都發局官網,讓民眾能簡單、快速提出申請。
都發局表示,自2017年8月內政部公告危老屋重建獎勵辦法後,已接獲多起民眾詢問如何申請及撰寫重建計畫,但內政部將重建計畫申請書表及撰寫格式授權各地方自行訂定,目前各地方政府仍在研議階段,高雄則領先全國完成法制作業,即日起可受理申請。因政策初上路,許多民眾對於危老屋重建相關內容及程序還有許多疑問,都發局也說明近期內將在市區及鳳山、旗山、岡山等地舉辦說明會為民眾釋疑,屆時會再公告時間地點,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作業要點及重建計畫撰寫格式可進入都市發展局官網(網址:
http://urban-web.kcg.gov.tw),在「法令規章-法令公告」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