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體育局長夏金興表示補助區公所轄內運動社團,打造桃園成為健康陽光城市
體育局長夏金興表示,為推展全民運動、帶動各區運動發展,體育局在2016年訂定並執行「補助區公所轄內運動社團計畫」,每年編列787萬5,000元,依各區現居人口數分配補助預算。2016年申請件數共1,045件,參與人數計2萬6,730人,各區經費總執行率達85.54%。
夏金興指出,自2017年起,申請窗口除了各區體育會外,亦增加「各區民間立案體育團體」;每個運動社團補助額度則改為一般規模(20至50人)3,000元、中型規模(51至80人)4,500元、大型規模(81人以上)6,000元為上限,方便更多小社團提出申請。同時,審查方式改由各區公所審查,也簡化申請及核銷表格。2017年截至8月底,已較2016年增加11件申請件數、8萬184元申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