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再公展草案)」自2017年8月11日起公開展覽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再公展草案)」自2017年8月11日起公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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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再公展草案)」自2017年8月11日起公開展覽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航空城新訂都市計畫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召開三次小組審查,於2013年4月25日大會審定,並分別取得政策環評、用水計畫、公益性必要性......等同意文件後,於2013年5月17日發函同意備查。
 
因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由交通部辦理特定農業區聽證結果及桃園市政府2016年6月3日公告指定「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為市定古蹟等因素,加以3年期限將屆,依第832次會議決議經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送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研提具體研析意見及補充資料,再送交通部後,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嗣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04次會議決議辦理再公展作業。
 
本計畫前於2013年7月24日至8月22日公開展覽30天並舉辦說明會,其後彙整人民陳情意見提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成立專案小組召開21次會議,並提送第818次會議審查獲致初步決議,復於2014年2月25日至3月26日公開展覽30天並舉辦說明會,經彙整人民陳情意見提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成立專案小組召開50次會議,提送第832次會議審議,請交通部及桃園縣政府(已升格為桃園市政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於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但書規定後,再由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檢具變更都市計畫書、圖報由交通部逕予核定後實施,並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完成。
 
內政部依前述決議於2017年8月11日至9月9日公開展覽30天並舉辦4場說明會(詳附表),期間民眾或公民團體如有建議意見,請送桃園市政府或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彙整,俾送內政部都委會續行審議。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www.tcd.gov.tw)及桃園市政府(www.tycg.gov.tw)網頁於公開展覽後均設置有專區可供民眾下載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及相關說明會訊息。另外為免民眾舟車勞頓,每週二至週六於航空城願景館及大園區竹圍里設有工作站提供說明服務,歡迎鄉親就近前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