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護市民搭乘電梯安全 高雄工務局加強抽驗
鑒於高雄市左營區曾發生電梯故障奪母子命案,民眾應注意電梯設備依法每月委託專業廠商維護保養並製作維護保養紀錄,也應主動詢問廠商年度保養計畫,關切是否確實保養。另民眾也可請實際至大樓維護保養電梯的工作人員,出示是否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登記證,保養員本人與證照是否吻合,如有發現假冒或其他違反規定情事,可逕向「1999萬事通」舉發,經查明屬實者,將依建築法規定督責專業廠商立即改正,未改善者即勒令停止執行業務,並報請內政部廢止登記證,以維護市民公共安全。管理人也應注意電梯使用許可證使用期限,須於屆滿前二個月內委託保養廠商申請安全檢查,未申領使用許可證者,主管機關將會限期改善,如未改善者,停止其設備使用,並可處新台幣3仟至1萬5仟元罰鍰,得連續處罰。
工務局表示依「高雄市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自治條例」,2017年度委託抽驗安全檢查已開始實施,經竣工檢查取得使用許可證達20年以上的電梯,安全檢查件數抽驗百分比率將達至35%,15年以上未達20年比率為25%,10年以上未達15年比率為10%,以加強督導電梯專業廠商及檢查機構,電梯設備安檢抽驗透過檢查機構的交叉檢驗可遏止未據實執行業務的電梯檢查員或專業技術人員,以維護市民公共安全。
一般民眾如需查詢昇降設備檢查員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可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網站(網址: http://build.kcg.gov.tw/)即可查詢相關資訊,民眾可多加利用,一同為提升大高雄建築物公共安全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