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鼓勵民間參與投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如採民間融資提案制度(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方式辦理公共建設,由民間機構籌資並負責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政府於營運期間購買該建設之一部或全部之公共服務,並依契約約定機制支付相關費用,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亦屬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夥制度)方式參與公共建設之一環,財政部樂見其成。
財政部為激發國內公共建設投資能量,快速有效媒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商機,2017年6月16日舉辦「2017年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招商大會」,行政院吳政務委員宏謀致詞時表示,行政院推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五大主軸建設適合民間參與者,請中央及地方政府積極釋出、民間業者積極參與,期待政府與民間同心協力,共同達成加速提供公共服務、帶動國家發展目標。
該次招商大會釋出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上半年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商機案源81件,包含社會住宅及長照設施、環境污染防治設施、體育場館設施、文創園區及公辦都市更新案件,投資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億元,歡迎各界積極參與,投資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