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只要不是炒作工業區土地、興建工業宅販售,工業區也可適當納入生活機能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鄭文燦:只要不是炒作工業區土地、興建工業宅販售,工業區也可適當納入生活機能
新聞摘要
  • 鄭文燦:只要不是炒作工業區土地、興建工業宅販售,工業區也可適當納入生活機能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2017年6月5日率市府團隊出席桃園市議會第1屆第5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備詢,就市議員質詢事項詳細說明。鄭文燦表示,讓新型工業區機能多元化,符合「生活、生產、生態」等三生合一的概念。鄭文燦強調,只要不是炒作工業區土地、興建工業宅販售,工業區也可適當納入生活機能。
 
議員質詢龍岡里文小七用地(前寮段1472號)、振興里國宅用地(振興段696號)及龍慈里住宅用地(福德段103號)等國有土地活化,鄭文燦表示,龍岡都市計畫正進行通盤檢討,文小七用地與文小十二用地區位重疊,因此較無設校需求;振興里國宅用地則納入龍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預計變更為一般住宅及公設用地,土地如能獲得國有財產署同意由市府先行代管,將先進行綠美化方便居民使用;另外,請都發局與中壢區公所針對文小七用地及振興里國宅用地後續辦理會勘。
 
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文小七用地與文小十二用地區位相當,市府將透過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變更為一般住宅用地及公設用地;振興里國宅用地除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從國宅用地變更為一般住宅用地及公設用地,也透過先行代管方式進行環境整理;福德段103號用地則列為發展社宅的預備用地。
 
有關議員質詢工業區內非工業用途使用總量管制限制,建議檢討調整比例,鄭文燦說明,早期「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工業區土地應限工業使用,但現今各地方政府對施行細則改變看法,認為包括必要商業或生活設施都可進駐,提升生活機能。但因工業主管單位與內政部意見還未一致,還需後續協調,請都發局針對「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專案研議放寬及彈性調整可能,讓包括便利商店等零售性服務商店,以及托兒所、日照中心、甚至銀行等服務性設施能夠設置,讓新型工業區機能多元化,符合「生活、生產、生態」等三生合一的概念。鄭文燦強調,只要不是炒作工業區土地、興建工業宅販售,工業區也可適當納入生活機能。
 
議員提及桃園市內公立高職數量不足,建議小檜溪重劃區文中用地變更為文高職用地,鄭文燦表示,早期都市計畫將學校用地區分為文高、文中及文小等用地,現行都市計畫則改為文教用地,讓使用規劃上增加彈性,小檜溪重劃區正在重劃階段,待重劃告一段落後,市府將研議變更為文教用地,後續視地方教育需求評估。
 
議員質詢公設保留地議題,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目前全市約有1,016公頃的公設保留地,市府採取容積移轉及代金的雙軌併行制,化被動為主動,也有助資金集中調度,加速公共設施的開闢。
 
議員質詢台66橋下空間活化議題,鄭文燦表示,市府規劃在台66快速道路橋下空間設置清潔大隊平鎮分隊隊部,目前正進行臨時建築執照程序,另外,台66快速道路橋下的平鎮區傳統射箭場已經啟用,也規劃體健設施。鄭文燦責成平鎮區公所,進行台66快速道路橋下空間活化全線規劃,後續分段施工;也責成平鎮、八德、大園等區公所,針對台61、台66快速道路及國道2號橋下空間進行統籌規劃,朝向運動設施、原住民族集會所、老人文康設施等多元功能綜合規劃後分段施工。
 
鄭文燦也提及,快速道路橋下空間是交通用地,但橋下空間建築行為是空間活化的特殊情況,與一般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建築行為不同,由於台61快速道路、台66快速道路與國道3號管理單位不同,對於橋下空間利用的看法不一,市府會做好溝通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