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稅處提醒豪雨受災戶,即時申辦減免地方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市各地方稅減免規定如下:
一、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如因災害受損不堪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報廢登記之前1日為止。如受損須修復,但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停止使用者,可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里長或警察機關出具之災害證明以及修車廠開立之發票或收據,申請修復期間減免使用牌照稅。
二、房屋稅:房屋遭受水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以30日計算。如因豪大雨或土石流衝擊,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需修復始能使用,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三、地價稅: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可於9月22日前申請免徵地價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而遭受損害者,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由分處派員實地勘查,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算查定銷售額,辦理減徵娛樂稅。
該處表示,除了地方稅外,國稅部分也有相關災害稅捐減免規定,民眾可向財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