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專法!產權移轉需檢附3月內有效無違建證明
經統計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31日受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案件有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比率提高,2016年12月已達到75%,但仍有進步空間;另買賣等4類移轉登記案件,有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比率更高到80%,可見目前辦理登記案件主動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比率已逐漸提高,成效良好。
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自2015年9月1日起協助通報未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之案件,經統計實施前半年(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案件有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比率僅有12%,而買賣等4類移轉登記案件有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比率為37%。
但實施至2016年底(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案件有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比率已提高為28%,另買賣等4類移轉登記案件有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之比率更提高為75%,主動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的比率已有顯著提高(如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