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邁向宜居永續,「台北市宜居永續城市自治條例」草案出爐
一、確立減碳目標:為呼應巴黎協定及我國溫室氣體管理法,北市已於2015年12月市政會議通過減碳目標,並以2005年為基準,中期目標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減量25%,長期目標2050年減量50%,為強化減碳決心,北市率先將減碳目標納入自治條例。
二、加強使用綠能:為提升再生能源利用率,促進綠色能源產業發展,未來將公告用電大戶,應設置一定比例之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或其他綠能),或購買一定比例之綠色電力。
三、友善綠色運輸:為發展低碳運輸,未來市區公共運輸路線優先由採用低碳運具之業者營運。此外,為推廣民眾使用低碳運具,將推動北市境內普設電動車充電系統,道路外公有停車場劃設一定比例之專用停車格,並禁止非低碳運具佔用。
四、推行環保減廢:為打造資源循環城市,北市廢棄物處理政策,優先推動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並明定指定工程優先採用資源化產品。另為落實減少塑膠袋使用量,將推動及宣導一般購物用塑膠袋,可作為專用垃圾袋使用。
五、清新空氣治理:為改善空氣品質,降低機動車輛排放廢棄對市民健康的不良影響,草案中提出多項措施,包括劃定低污染排放區,限制高污染車輛或排氣污染物高於一定濃度之車輛通行;要求餐飲業必須安裝污染防制設備,位於住宅區者,不得使用瓦斯或電力以外之易致空氣污染之燃料。
環保局指出,本項草案是以2014年曾送北市議會審議之「台北市氣候變遷調適自治條例」草案為基礎,加以擴充修訂,所規範的內容也多次和市府相關局處研商,目的是希望強化城市減碳力度和提高城市韌性,並作為未來北市打造宜居永續城市的基本規範。
環保局表示,草案自3月3日起,於北市府刊登公報及公告14天,民眾或相關團體亦可在環保局網站(http://www.dep.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草案全文,歡迎各界提供建議,供草案修訂參考。另3月底前亦將再次辦理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草案後續仍需送市府法規委員會、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後,再由市議會審議,經議會三讀通過後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