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升居住品質,推動無障礙住宅補助措施
營建署表示2017年先期計畫預計補助8個地方政府辦理7件原有住宅公寓大廈五層以下住宅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及增設昇降設備,補助所需費用45%且以新台幣116萬元為上限;及補助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18件,補助所需費用45%且以新台幣26萬元為上限。民眾最快3月中旬即可提出申請補助。
另,營建署表示住宅法業經修正公布施行,原住宅法第38條授權訂定「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配合住宅法條次修正將變更授權依據為住宅法第46條,並儘速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公告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