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營建署評比:竹縣「人行環境」 榮獲非六都之冠
工務處長羅昌傑表示,「人行環境」評比內容包括人行道鋪面的暢型性、淨寬度、是否有無障礙設施、人行道空間淨高、以及舒適整潔性、植栽綠美化、排水設計、與安全等。「道路養護」方面,除了道路要整潔、排水性佳外,路面平坦度和鋪面的平整度,以及關係到這兩項指數的管溝回填平整度與人手孔蓋平整度,都在考核範圍內。至於「交通工程」的考核重點,包括標誌、標線、號誌、以及行人籍自行車相關設施的施設狀況等等。
工務處表示,這個評比的對象主要是針對:都市計畫區內5萬人口以上之鄉鎮市為優先選取,其次為3萬人以上、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00人以上且道路寬度8公尺以上、長度1公里,其中設有人行道之長度至少200公尺為原則,由營建署隨機抽選符合資格的鄉鎮市,再從中挑選該鄉鎮市符合上述條件的市區道路任取五百公尺進行評比。
新竹縣13鄉鎮市吻合資格的只有竹北、竹東、新豐、湖口、以及新埔等5個鄉鎮市,由工務處篩選24條道路接受評比;最後營建署抽中前4個鄉鎮8條道路進行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