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動產登記法草案並未決定共有部分不予登記
內政部說明,現正研議制定之不動產登記法草案,於過程中雖曾討論共有部分不予登記之議題,但是法律的制定必須審慎,且應評估其衝擊,故在與相關業者及中央與地方機關研商後,目前初步決定維持現有登記制度。
內政部前於2010年間委託建業法律事務所研究,並於2012年至2014年邀集專家學者討論不動產登記法草案架構,當時曾討論共有部分是否不予登記之議題。於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間,陸續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會等召開逐條討論會議,其中對於共有部分是否登記涉及民眾權益甚鉅,經多次會議討論目前決定「區分所有權人應就其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申請權利登記」,故非報載所敘「公設部分擬全部不登記」。
由於不動產登記法草案,跨及公法與私法領域,且涉及層面甚廣,其內容錯綜複雜,目前草案全文仍在研商階段並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