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出雖有居住事實仍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之認定,應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為準。如果戶籍因子女就學、工作需要、申請補助等原因全戶遷出,雖然實際上還是居住在該地,且未改變作其他用途,仍應依規定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所以,辦竣戶籍登記是認定自用住宅的要件之一。提醒納稅義務人遷移戶籍時要特別留意,以免影響享受地價稅優惠稅率之權益。
MyGoNews電子報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請先勾選下列內容後,輸入e-mail帳號按送出
即可立即訂閱。
訂戶需加訂或退訂勾選內容,請直接輸入e-mail帳號
按查詢,即能查看訂閱清單及做訂閱更動。
確保您可以收到電子報,請將service@mailmygo.com加入您的通訊錄(或安全寄件者)中。
請選擇您要訂閱的電子報 全部選擇
簡體     繁體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0項
您訂閱的電子報
語言:
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