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民眾負擔,台中市府接獲2萬4,476件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與2012件分期、延期申請
新聞摘要
  • 減輕民眾負擔,台中市府接獲2萬4,476件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與2012件分期、延期申請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2016年公告地價占市價比雖僅14.61%,六都最低,並成功向中央爭取延後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至11月底止共接獲2萬4,476件申請案件,同期也受理申請分期繳納67件,延期繳納34件,合計件數101件,市府稅務局正積極審查、核定,盼能減輕民眾負擔。
 
台中市長林佳龍指出,台中市公告地價占市價比只有14.61%,低於全國平均值20.05%,而地價調整有其機制,且經地價評議委員會審查,依照客觀事實逐步調整地價,並無所謂的目標,但在反映實情下,也要考慮民眾的負擔。
 
稅務局也說,自9月23日截至11月底,計接獲申請案件包括自用住宅用地2萬3,801件,工業用地224件,及減免稅用地451件,合計2萬4,476件。該局正加派人力,積極審查處理中。經核准後,若已繳納地價稅者,稅務局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
 
此外,台中市政府率先六都,11月14日在市政會議上通過「台中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讓有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稅捐的民眾,可以減輕負擔。截至11月底,計受理申請分期繳納67件,延期繳納34件,合計件數101件。
 
至於議員所稱,一位民眾繳交地價稅增加,卻無法申請分期付款一事,稅務局也解釋,該局經過審核後,已於2日發文同意分4期繳納地價稅。
 
稅務局解釋,台中市一般民眾自用住宅每戶平均稅額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論稅額與漲幅皆為六都最低,且率先六都,11月14日在市政會議上通過「台中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適用對象為申請日前半年屬低收入戶、依法領取急難救助金、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營利事業已申報銷售額累計數較2015年同期減少達30%以上,及其他特殊情況經審核繳納確有困難者,讓真的有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稅捐的民眾,可以減輕負擔。
 
地政局也解釋,台中市2016年公告地價漲幅為38.25%,調整幅度雖為六都第一,但調整後,公告地價占市價比例僅14.61%,低於全國平均值20.5%,公告地價占市價比例實為六都最低。
 
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1次,為配合內政部政策目標,2016年各地方政府公告地價均大幅調整,全國平均漲幅為30.54%。調整後,台中市2016年公告地價占市價百分比僅為14.61%,仍維持2013年公告地價占市價百分比14.12%水準,相較其他五都,如台北市26.29%、高雄市24.27%,台南市19.42%,桃園市19.39%、新北市17.24%,台中市在六都中仍然最低,亦遠低於全國平均值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