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記起來!住址隱匿辦理好,謄本個資全都保
板橋地政事務所莊月桂主任表示,為保障個人資料,現行第二類謄本已修正為僅顯示登記名義人部分姓名及部分統一編號,惟為促進土地利用及保障交易安全,住址資料仍完整顯示。但登記名義人如有隱匿住址需求,仍可檢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或持自然人憑證透過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clir.land.moi.gov.tw)辦理住址隱匿服務。
莊主任進一步指出,管理人及非自然人不適用住址隱匿之規定。不動產標的申請住址隱匿後,第二類謄本將隱匿登記名義人部分住址,僅顯示至段(路、街、道),或前6個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