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繳納地價稅推出3項主動措施,降低民眾負擔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竹市繳納地價稅推出3項主動措施,降低民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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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竹市繳納地價稅推出3項主動措施,降低民眾負擔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竹市地政處表示,依據2015年內政部函文要求調整公告地價,新竹市平均漲幅定為28.29%,低於中央規定比率與全國平均,且推出3項主動措施,包括積極輔導民眾申辦自用住宅、新訂「新竹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日前也主動發函通知民眾補申請自用住宅,降低民眾負擔。
 
2016公告地價之調整,主因為內政部2015年要求各縣市調整幅度應不低於2014年~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新竹市經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調幅28.29%,低於全國調幅30.54%,市占比僅18.55%,低於全國20.5%,排名第13;以全市98.6%地價稅納稅戶,(自用住宅47.24%、第1級稅率51.34%),僅分別平均增加350元至1200元的稅額,負擔不大。
 
有關議員表示未尊重議會提案內容部分,公告地價調幅依規由新竹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決定,非行政單位得自行決定。
 
市府2015年12月15日收受議會提案後,即於2015年12月24日地價評議委員會中提出報告,經委員會考量議會提案、市場行情、社會經濟與民眾賦稅能力,下修2015年12月10日議決內容,評定2016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28.29%,調幅仍小於全國平均漲幅30.54%,顯見市府在降低市民課稅負擔上,已盡最大努力,相關辦理情形並於2016年1月15日回覆議會與副知所有議員。
 
另外市府已主動採取3項措施,包括2016年已主動輔導民眾辦理自用住宅計9,392件,11月10日也率先通過「新竹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並發函通知新竹市各社區管委會及區公所等協助宣導。並針對可能適用自用住宅而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稅務局也發函主動輔導3700多戶市民,於11月底前完成自用住宅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減輕民眾繳納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