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圓山水II」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毅一建設公司罰12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台中市「圓山水II」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毅一建設公司罰120萬元
新聞摘要
  • 台中市「圓山水II」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毅一建設公司罰12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2016年11月16日委員會議通過,毅一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毅一公司)銷售台中市「圓山水Ⅱ」預售屋建案廣告,將法定停車位、陽台、露台標示為客廳、廚房、臥室、衛浴室等室內空間,及於法定空地上標示可建造臥室、衛浴室、露台、陽台等,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毅一公司於台中市沙鹿區所興建的14戶3~4層連棟透天厝,該建案的廣告平面配置圖,將法定停車位、陽台、露台標示為客廳、廚房、臥室、衛浴室等室內空間,及於法定空地上標示可建造臥室、衛浴室、露台、陽台等,涉已違反建築法第2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規定。
 
消費者依據前等廣告內容,將誤認建照平面圖核准之停車空間、陽台均可作為臥室等室內空間之使用,並可於建照平面圖核准範圍外擅自建造,而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內容或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罰鍰、勒令拆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等行政懲處之風險。
 
故案關廣告表示內容與實際之差異,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核屬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