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稅務局:多管道減輕地價稅負擔,向中央建議均獲正面回應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中市稅務局:多管道減輕地價稅負擔,向中央建議均獲正面回應
新聞摘要
  • 中市稅務局:多管道減輕地價稅負擔,向中央建議均獲正面回應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全國各縣市調整2016年地價稅,台中市政府也努力落實更公平的稅制。在市長林佳龍指示「苦民所苦」下,已爭取中央同意放寬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至11月30日,申請民眾踴躍;市府已通過放寬延期以及分期繳納辦法,並建請財政部適度調降高級距稅率、延長土地重劃完成後減半徵收年限,均獲中央正面回應。市府希望透過多元管道,減輕民眾納稅負擔。
 
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有關「桃園地價稅漲幅打6折」的說法,是桃園市政府擬循1987年財政部地價稅調整方案模式,將2016年地價稅增加部分打6折計算,但財政部並未採納其建議,仍請桃園市政府延長本年度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期間至11月30日,並可本於權責、因地制宜,訂定「延期繳納」或「分期繳納」規定,協助納稅人完納稅捐。
 
此外,有關「宜蘭全面重新評價」的傳言,地政局長張治祥也說明,宜蘭縣是因為查估錯誤,僅會重新評定2000年以前取得且未作為農業使用的農地,總計僅900餘筆,並非全縣土地皆全面重新評價。
 
地方稅務局說明,台中市自用住宅地價稅平均1,056元、增加幅度198元,雖然已是六都最低,但市府為減緩繳納地價稅的衝擊,仍積極研擬各項可行方案。首先,原本每年9月22日截止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經市府積極向財政部建議延長期限,獲同意放寬至11月30日,同時,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放寬「延期」及「分期繳納」的適用範圍。
 
中央同意後,市府隨即向市民宣布這項配套措施,只要於9月22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在11月30日前申請以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2016年度地價稅,若已繳納一般土地地價稅者,也可申請,核准後,稅務局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稅務局目前已接獲數千戶申請案,稅務局各分局也加班因應這些湧入的案件。
 
地方稅務局表示,將在財政部授權後的一週內擬訂延期、分期繳納辦法,並送至市政會議審查,期能減輕納稅人壓力。
 
此外,市府也建請財政部修正土地稅法,適度調降各級距累進稅率;同時,為避免重劃完成的土地,地主稅負影響過於急劇,也建議中央同意重劃地區內土地得延長減徵期間,讓全額課徵能更緩步進行。這些建議都獲得財政部採納,將作為未來修法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