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市府向中央爭取2016年地價稅漲幅打6折計徵,減輕市民負擔
一、2016年的地價稅源自於2015年公告地價評議,內政部要求各地方政府公告地價調整幅度以不低於2014年至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辦理,桃園市必須調整43.68%,但為減少市民負擔,桃園市自行依查估合理市價的19%訂定,桃園市的公告地價實際調幅為34.56%。
二、桃園市的自用住宅約33萬戶,佔總稅戶77萬餘戶之比例約為43%,且其平均每戶增加之地價稅額為244元,遠低於全國平均增加數404元,居六都第五位,僅高於台中市。整體而言,桃園市2016年增加地價稅在500元以下者(含未調整及調降者約5萬餘戶)約54萬餘戶,其佔總稅戶數之比例為70%;在1,000元以下者約63萬餘戶,其佔總稅戶數之比例約為81%。
三、對於整體開發區(含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區,因土地由農業區、保護區或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加上公共設施完成,因此會有120%至380%不等的調幅。由於部分土地面積較大或公告地價較高,其地價稅採累進稅率計算(最高為55‰),故會有較大漲幅。
四、為避免增加民眾負擔,鄭文燦市長徵詢邱奕勝議長及市議會意見後,決定參考1987年財政部地價稅3年調整方案(第1年6折、第2年8折、第3年全額)的精神,由桃園市府發函爭取財政部同意,將2016年地價稅高於2015年部分,漲幅打6折計徵,也就是平均來說,若地價稅調幅為34%,改為調幅約20%計算。
五、有關整體開發區(含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區地價稅累進問題,涉及法律,桃園市府也將蒐集各方意見,請內政部、財政部研議改革方案。
六、若中央同意桃園市府方案,地稅局將展開調降作業,減輕民眾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