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川洋首璽」建案廣告不實!川洋建設公司罰40萬元及巨耀國際廣告公司罰10萬元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用途情狀,為影響交易相對人承購與否之重要交易決定因素之一,交易相對人據廣告內容僅認知於購屋後得依廣告揭示之用途使用,而難以知悉倘廣告所載之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之風險。
川洋公司及巨耀公司於591房屋交易網銷售「川洋首璽」建案,其傢俱配置參考圖載有「5F」及「樓中樓」,並規劃為客廳、臥室等室內空間,據桃園市政府提供意見,該建案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規模為地上4層,依法不得稱為5層樓,另突出物僅屬樓梯間非屬居室空間,不得作為客廳等室內空間使用,倘未依建築法相關規定申請建築許可即擅自建造建物,涉屬違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是川洋公司及巨耀公司所刊載之傢俱配置參考圖與事實不符,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