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地價稅開徵,約七成自用住宅用地戶增加稅額在千元以內
新聞摘要
  • 北市地價稅開徵,約七成自用住宅用地戶增加稅額在千元以內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2016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市民收到繳款書會發現稅額較2015年增加,主要是2016年配合內政部重新規定公告地價所致,本次平均調幅雖較以往大,但對自住民眾地價稅稅額增加之影響相對有限,以北市自用住宅用地戶數50萬餘戶來看,約七成戶數增加稅額在千元以內。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說明,地價稅係依公告地價後的申報地價乘以課稅面積及適用稅率計徵,每3年重新規定的公告地價就是課徵地價稅的稅基;依規定,未申報地價者,係按公告地價的80%作為申報地價。如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每繳納1,000元地價稅為例,表示申報稅基為50萬元,公告地價總值為62.5萬元,參考內政部公布之各縣市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北市公告地價占市價比為26.29%,推估該土地一般交易價格為238萬元,地價稅「實質稅率」僅萬分之4.2。
 
財政局再表示,台北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0.38%為六都最低,全國排名第8。另依台北市稅捐稽徵處2016年地價稅查定資料,2016年度全市開徵戶數88萬餘戶,其中自用住宅戶數為50萬餘戶,約7成戶數應繳稅額在4,000元以下,相較2015年,增加稅額也在千元以內;至於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的土地有99%係按基本稅率10‰課稅,因非屬自用住宅用地,約7成戶數應繳稅額在2萬元以內,較2015年增加稅額在5千元以內。
 
財政局最後表示,台北市2016年公告地價係由地政局配合中央合理化土地稅基政策,並秉持「公開」、「公平」、「合理」、「必要」之原則辦理。公告地價合理反映土地市價變動情形,不但符合稅賦公平,也有助於抑制不動產投機,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及實現土地正義。未來市政府將與中央共同研議土地稅制改革,期能促進稅賦愈趨公平與合理,同時達到自住輕稅及穩定不動產業等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