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府編列2017年預算試辦社宅包租包管計畫,提供保證收租、租賃管理等多項優惠措施
都發局表示,目前國內不動產市場面臨高房價、高空屋率、低租金報酬率及低住宅出租率等問題,閒置住宅數量雖多,但多數房屋所有權人怯於租賃管理及糾紛處理問題,不願出租房屋;另有民間房仲業者調查不願提供閒置住宅作為社會住宅的原因,主要擔心承租人繳交不出租金(47.1%),其次是擔憂租金不符合期待(26.6%)。
因此,市府推動「民間興辦社會住宅包租包管試辦計畫」,透過政府建構平台,扮演居間角色,降低房屋所有權人顧慮,促使空屋釋出,除分擔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應支付的仲介費、公證費、承租人補貼租金等費用外,另為降低因房屋老舊無法出租或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者等疑慮,將獎勵住宅出租修繕費用及代墊租金等服務。
另依現行「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自住房屋稅率與其他供住家用者僅有0.3%落差,無助降低台中市投資囤房現象,近期市府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等單位也著手研議針對持有4間以上的非自住房屋的屋主提高房屋稅率,以政策進行引導。
都發局表示,為解決市民對可負擔住宅的需求,除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外,也採獎勵容積方式等行政手段鼓勵民間興建,但因社會住宅需投入大量經費且興建時程,短期透過包租包管方式取得社會住宅,不僅可節省開支,亦可透過委託經營管理及保障承租雙方權益下,提高房屋所有權人釋出空屋作為社會住宅使用的意願,以協助民眾在住宅租賃市場尋得適合居住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