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內政部考慮修法強制老舊建物未來交易須附耐震評估
內政部表示,為因應0206台南大地震,內政部研提「安家固園計畫」,擬補助199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照之私有住宅辦理耐震能力評估,以鼓勵民眾注意自身住家結構安全,並解除民眾對於住宅結構安全疑慮,故除評估者會有評估報告外,評估結果並不會對外公開,希望透過補助方式,逐步建立民眾對於建築物結構安全的重視。
因安家固園方案係採被動申請受理方式,目前各縣市民眾申請狀況不甚踴躍,但考量台灣地區位處地震帶,老舊建物耐震設計不足的問題,不可僅透過被動受理民眾申請評估方式處理,仍須有完整制度規劃來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進而強化國人生命財產之保障。因此,內政部後續將研議於建築法中依建築物使用類別分階段納入一定年限之老舊建築物應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並規定該建築物於交易時應檢附評估結果,以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
目前階段已研議草案,先針對建築法所稱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包含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視其實際情形要求耐震能力不符現行規定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應委託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並應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報;另該評估檢查結果於房屋交易時應告知買受人;內政部也強調,該規範係基於提供買受人該建築物安全之資訊,並非限制其買賣規定。
內政部亦表示,為協助評估結果有安全疑慮之老舊建築物進行補強、整建維護或拆除重建,將強化評估完成後有安全疑慮之建築物與都市更新連結,並將研議放寬都市更新規定及簡化程序。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2016年9月23日轉述政院高層定調談話指出,「這項政策未成熟,內政部還未呈報行政院,任何涉及民眾權利義務的政策,相關部會要積極與社會各界和立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