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科夾層違建限期補照,逾期處以怠金並強拆(圖:台北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內科夾層違建限期補照,逾期處以怠金並強拆(圖: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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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科夾層違建限期補照,逾期處以怠金並強拆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解決延宕多年的內科夾層違建問題,柯文哲市長於2016年9月13日主持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執行計畫」,將採「輔導補照、疏導排拆」方式,先命違建所有人限期改善或補辦建造執照,逾期則連續處以怠金,遲未改善或無法補照者,自2017年7月1日起排序執行強制拆除。
 
台北市建管處自2007年專案執行內湖科技園區(西湖段四小段、文德段五小段等土地)夾層違建清查,總共查報58棟建築物(合計列管147案)涉有夾層違建。柯市府為維護居住品質與保障公共安全,特訂定「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執行計畫」,以貫徹依法行政立場。建管處俟該計畫完成公布程序後,將書面通知違建夾層所有人,限期6個月內委託開業建築師補辦建造執照;若屆期未補辦,將依行政執行法第30條處以怠金(視違建規模大小區分為4個級距,並按月加重處罰,處以金額從5000元至12萬元不等),藉以督促違建人履行改善義務。不過,若遲未改善或無法補照者,建管處將自2017年7月1日起,排序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建管處進一步說明,目前列管涉及違建夾層的建築物,絕大多數在建造當時建築容積已經用罄,違建所有人必須協同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循「容積移轉」程序申請審查許可,並檢討結構安全,違建夾層方能就地合法,因衡酌執行層面有一定的困難度,故給予6個月時間補辦建造執照。若無法整合土地共有人達成補辦建照共識,夾層違建仍應於限期內自行拆除改善,方為適法。
 
建管處特別重申市府杜絕新違建產生的決心,一定依法查報拆除,絕不寬貸。呼籲違建夾層所有人,應配合市府政策,儘速依執行計畫辦理,勿抱持觀望態度心存僥倖,倘屆時未依限改善者,將連續處以怠金、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