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大巨蛋案他從不認為是台北市府贏了或是遠雄輸了
柯文哲於會中表示,台北市政府樂見遠雄願意依市府的標準接受審查,針對遠雄提出的承諾,表示台北市政府捍衛了主管機關的尊嚴與權利,後續仍將依法行政,做好監督把關的責任;未來「大巨蛋終止契約小組」將轉成「大巨蛋監督小組」,要求遠雄完成建照變更,按圖施工。北市府將繼續秉持「堅持公安、依法行政」的精神, 嚴格管制工地安全、監督工程品質、管制營運公安,也會定期向市民報告進度。
鄧家基亦針對大巨蛋監督小組後續做說明,他表示監督小組會落實「依法、依約」的精神來執行後續事宜,並從今天起就會監督工地安全,也會監督遠雄第三次建照變更的程序,讓遠雄能落實按圖施工,而不再邊做邊改。此外,未來的施工品質及公共安全也將落實監督,在公開資訊的情況下,市府及遠雄的責任都無所遁形,監督小組也能將市府一直處於弱勢的狀態扭轉。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隨後補充原本終止契約工作小組,將轉型成為大巨蛋監督小組,原本的財務、法務、工務等還是一樣運作,市府也有大巨蛋專頁網站,市府相關行動或結論都會提供。
最後,柯文哲說,做為一個素人從政,常常覺得有很多可以改善、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在大巨蛋案中,因為台北市政府堅持遠雄要改善公共安全問題,而拖了一年多的時間,如果重來一遍,也許會有更快的方法,這一年多來,他的民調掉了很多,但是相信對遠雄來講也是種痛苦。希望經過這件事情之後,大巨蛋可以成為一個比較安全、比較符合公平正義的大巨蛋,柯文哲強調,他從不認為是台北市政府贏了或是遠雄輸了,而是希望最後從歷史的眼光來看,台北市民是最後的贏家。
聯訪時,媒體詢問台北市政府曾於6月8日表示,遠雄應該要在期限內完成建照變更程序,但今天遠雄只是表達善意,是否可以解讀成台北市政府「放水」?柯文哲表示,這是給遠雄的最後機會,既然遠雄願意依照台北市政府的公共安全標準來進行大巨蛋建設,就會再給遠雄一次機會。他強調,今天不是台北市政府放棄終止契約,而是暫時保留終止契約的權利,如果遠雄在後面的改善作為仍然沒達到台北市政府的期望,台北市政府還是會終止契約。
媒體持續詢問遠雄的改善期限,柯文哲表示,有些審查不完全是台北市可控制的,因為還有台建中心的審查,相信只要遠雄願意遵照公共安全標準,審查進度會比較快,台北市政府會儘速完成。
而當初台北市政府提出的公安疑慮,包括商場面積跟容留人數,並沒有看到遠雄具體承諾改善,之後是否會用林副市長先前的模擬標準?柯文哲說,七項公安基準還是一個最好的標準,相信台建中心跟台北市環評委員會、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還是會專業審查,還是會接近那套標準來完成。都發局長林洲民補充解釋,七項基準是台北市的法,也是台灣的法,這是很清楚的事實,遠雄也清楚的說會依照現行法令,台北市政府也將依照這法令去據實、公開、公平的審查。
媒體持續追問是否會修正當初市府的模擬標準?柯文哲表示,容留人數跟商業面積兩個標準是連動的,例如若容留人數減少,商業面積就不用減那麼多,標準是一樣的,但是要怎麼做,都可以討論。
媒體亦質疑,每次遠雄都說要送件到台北市政府,但每次都食言,今天為何憑一張同意書就信任遠雄的後續作為?柯文哲說,其實這次終止契約的準備都做好了,包括法律、財務、工務等方面,連終止契約的影片都拍好了,相信遠雄也是在各方打聽之下,知道台北市政府的最終態度才願意去做改善。林洲民表示,遠雄的三個承諾都是未來式,台北市政府收件之後,環評、都審、建照會依法進行審查。
記者轉述外界有以戰逼和的感覺以及周遭居民的反對聲音,在這漫長的過程中有沒有考慮拆蛋?柯文哲表示,其實各種方案都有考慮過,但還是要以最小成本,達到市民最大的權益。他直言,大巨蛋蓋在那裡不是我們造成的;大巨蛋量體這麼大,也不是我們造成的;台北市政府花140億購地,再以開發權利金零、營運權利金零,交給財團去開發,這也不是我們造成的,甚至合約簽成這麼弱勢,坦白講,我們除了終止契約以外,幾乎沒有其他辦法,因為如果工期逾約,每日罰5萬,最多罰300萬,再來就沒有了,所以這是絕對不平等、不合理的條約。
柯文哲接著說,做為一位醫生市長,至少有一樣是絕對不可能退讓的,公共安全。一開始,遠雄巨蛋公司一直說大巨蛋是絕對安全的,可是當看到地下停車場完全沒有做防火區劃,他心想這怎麼會是安全的?
他進一步說明,過去當他還是台大醫院加護病房主任時,台大醫院發生過火災,在事後檢討報告書上才知道,原來台大醫院的建築物當時是沒有做防火區劃的,後來單單防火區劃就花了1億元。柯文哲說,作為一位醫生市長,其他或許可以妥協,但是明明有安全疑慮的,怎麼可能妥協,所以北市府的態度很清楚,對於公共安全絕對不退讓。
記者轉述有媒體報導和趙董見面後獨排眾議續建?未來大巨蛋有沒有可能再成為世大運開閉幕場地?柯文哲澄清,這個部分報導可能有誤解,他的態度一直都很明確,北市府事先公布公共安全的標準,有一個很重要的意義就是,不管是遠雄或是其他第三方要續建,公共安全的標準就是這樣,大家條件都一樣,要續建就是依照共同的公安標準,這也杜絕了市府針對遠雄的說法。
針對世大運開閉幕場地是否再次變更,柯文哲表示,距離世大運開幕不到1年,他認為不需要為了趕工就便宜行事,所以先不去想世大運開閉幕,一切依法按程序、按部就班。另外,他說。關於世大運他也想通一件事情,當時遠雄就是拿世大運當幌子、找藉口,像是不按圖施工。在這件事之後有很重要的概念要讓大家知道,還是要建立依法行政、依法做事的一種政治文化,也許過去會有一些建築一邊修改一邊建造,也許改幾扇窗戶情形下再一次報竣工,申請建照變更,但是不可能連逃生梯都不見了,這太過分了。
柯文哲強調,從這件事情,有很重要的觀念傳遞給台北市民,對台灣社會也是很重要的啟發,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做事。因為不能讓遠雄不按圖施工,然後隨便蓋,沒有這一回事,政府應該要建立一個依法行政、依法做事的社會文化,不可以無法無天。
現場媒體提問遠雄只給一張同意書,市民能否信任市府,對此,柯文哲認為今天只是暫時停止終止契約,市府沒有放棄終止契約的權利,市府其實早就準備好要終止契約了,只是再給遠雄一個機會,他接著說希望能用最小成本解決大巨蛋問題。鄧家基補充說明,若遠雄不依照契約、不依照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市府都會終止契約,未來遠雄應該依照承諾,再完成法定程序,以完成審查。另外,公安部分遠雄應該負起維護責任,趕工計畫在申請建照變更時應一起送審。法務局長楊芳玲也表示6月8號函文限期改善的效力仍然存在,也就是市府仍保有終止合約的權利,只是在今天暫時不行使,因為遠雄已經在昨天公開承諾願意按照法規改善,同時也是遠雄對社會大眾的承諾,她接著說雖然目前暫時沒有具體的行動,但市府願意再給遠雄一次機會,先聽其言,後續會慎重的觀其行。
現場媒體詢問市府今天的決定是否是一場贏了面子,輸了裡子的鬧劇?柯文哲說整個大巨蛋後續還在觀察,今天只是暫時沒有終止契約,其實市府都準備好終止契約了,他說自己有決心,並說遠雄會在最後一刻改變態度,應該是發現市府都準備好要終止契約了,甚至連影片都拍好了,遠雄才願意改變,所以市府才給他們一次機會,至於鬧劇的批評,柯文哲強調大巨蛋的問題不是他造成的,他是解決問題的,不是在製造問題,過去十幾年累積下來的問題,他現在是在爛攤上,設法解決問題。
有關媒體在提問時表示,外傳上個禮拜柯市長去找過星雲法師請教大巨蛋的問題一事,柯文哲表示,他兩個禮拜前有去高雄拜訪星雲法師,這蠻有趣的,星雲法師問他說讀金剛經的心得怎麼樣?他回答說他認為金剛經就是最後一句話:「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星雲法師就問他,那如果是一切無為法呢?他當時就愣在那裡,他跟星雲法師說,他知道他有個缺點就是「貢高我慢」,要怎麼辦?星雲法師說,「那你何不還你本來面目就好?」柯文哲說,去見星雲法師還蠻有趣的,有些話講一講、聽一聽,多少會改變他的想法。
至於有媒體問都發局長林洲民需要改的圖89.9%是有關防火避難,遠雄有可能改得完嗎?林洲民表示,第一,這要經過十道審查程序,第二個絕對不會只是一張建築圖,應該有很厚很厚的一疊建築圖,整個來說,十道審查程序公開審查了之後,就會有一個結果。
有關媒體詢問市府說要給遠雄一個機會聽其言、觀其行,遠雄承諾說要送審卻沒有期限,市府可以忍受的期限是多久?鄧家基表示,遠雄大巨蛋監督小組未來會針對第一個工地安全,會立即做嚴格的管制;第二個,在落實建照變更的核定,跟未來的安全施工,這也是監督小組非常艱巨的任務,這個部分在相關的這些審查,最起碼也是遠雄現在承諾會進到法定的程序,包括台建中心、市政府這個部分。市府在監督小組裡面,也會在整個程序上來做管制;第三個就是說剛才一再強調,未來的管制從審查開始,公共安全跟工程品質一定會受到保障,整個能夠容忍的期限,它會按這個審查程序的進行來做基準考量,若有故意的拖延,任何懲處的機制都會隨時啟動。媒體追問什麼時候遠雄一直沒送審會認為是故意拖延?鄧家基說,市府現在會核實考量,遠雄可以明天就送審,但是可能明天就被退件,也就是他們必須要有充分的準備,過去不管是在台建中心,或者是都審的過程,相關的委員都以公開透明的方式給遠雄相關的修正建議,他們必須要把這些修正的建議納入未來送審的這些資料裡面,所以我想說這個部分它是會有一個合理的機制跟公開的程序,市府未來在整個監督小組裡面,也會包括這些所有的程序都公開透明給大家來審視。
至於媒體詢問柯市長在第一任市長任內大巨蛋會解決、會蓋好嗎?以及監察院糾正的相關問題?柯文哲表示,本來鄧副市長就有合約議約小組,還會繼續走,坦白講大巨蛋能不能在他任內蓋完,還是取決於遠雄一念之間,遠雄如果想通了,願意退讓一點、少賺一點,讓台北市民有個更安全的巨蛋,只要遠雄態度改變,這個事情就會進行的比較順利。
至於媒體問一直拖下去市府怎麼有信心遠雄一定會做改善?柯文哲表示,坦白講一直拖下去對遠雄也不利,市府還是會終止契約。有時候很多東西只要雙方態度改變,應該事情會進行得比較順利,公共安全應該還是高於商業利益,高於一切意氣之爭,這很明顯的公共安全,他想不只是在台北市政府,或是在台建中心,有些公共安全的標準,大家其實在心中都有定見。
黃旭田律師補充說,媒體朋友很關心在柯市長任內或在一定期間之內是不是可以完工,不過市府立場應該是要求遠雄要依照所有法規的要求來接受所有的審查,從台建中心到都市設計審議到環評,到最後建築執照變更,這個是法律程序的遵守,整個法律程序的遵守,最後的目的也是維持公共安全要求,所以在法律程序的遵守之下,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之下,現在要講說在多少期限之內完成,這個客觀上當然是有會困難的,這也是一直市長並沒有特別講說,市府到底要求遠雄要在多少期限內做完,但這個程序的尊重是最重要的守法前提,也就是市長一直強調要依法行政;第二,既然市府沒有一個具體期限,是否可以讓遠雄為所欲為?黃律師說,剛剛鄧副市長也特別說明,市府的監管就是要嚴格去看遠雄是不是有誠意積極地配合審查、做調整及變更,剛市長也說,「拖」當然對市民是不能忍受的,對遠雄也不一定有利,只要遠雄願意誠信地來遵守審查委員會的要求,這個步驟就會加快,反之,如果他們讓市府覺得完全沒有誠意來解決跟改善,市府也一再表達說終止契約的這個程序只是暫時放下沒有啟動,但是還是保留這樣的權利,在確定遠雄實在是沒有誠意的情況之下,這個作為還是可拿出來的。
至於媒體追問,這張同意書有法律的強制力嗎?市府這次贏了嗎?黃旭田表示,大家很在乎這個強制力,不過他要說明,契約就是雙方要遵守的,契約不遵守會怎麼樣?不遵守也不會天打雷劈啊?但是進入到仲裁程序、法律程序時同意書就會有效力,遠雄這樣的承諾白紙黑字寫在這裡,如果事後違反了,也不是遠雄這家公司會消失,是當遠雄違反對契約履行承諾要求的時候,就會在後續的司法程序當中發揮同意書的影響力,所以也不能說同意書是沒有效力的。市府在整個合約上都只能遲延一天罰3萬元、5萬元、最多3百萬,當初合約的要求就只有這樣,現在要遠雄遵守法律的規定,其實這是對遠雄有強烈的期許 ,如果遠雄真的不遵守,絕對不是只是一張承諾書,因為一旦遠雄不遵守,將來啟動終約程序的時候,遠雄要怎麼跟法院、仲裁協會、仲裁人,以及這個社會做說明,所以不能說同意書沒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