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公告地價依法調整,配套措施同步啟動
考量公告地價法定用途,合理反映地價動態水準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為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2016年公告地價,內政部前於2015年8月28日召集「改進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方式」會議結論建議各地方政府以不低於2014年至2016年公告現值累計調整率為原則。2016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0.38%,係台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衡平考量內政部建議、地價漲幅及民眾地價稅負擔等因素,尚未足額反映2014年至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33.07%),其漲幅低於全國平均,並為六都中地價調幅最緩的直轄市。
自住稅額影響小,合理稅基效益大
目前調整後公告地價僅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1/4,私有土地尚得以其80%申報地價,故地價稅基實際僅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1/5。地政局針對公告地價調整影響進行分析,在全市地價稅課稅總戶數88.17萬中,自用住宅用地所有權人約占56.6%(49.83萬戶),為六都占比最高,因其適用較低之自用住宅稅率2‰,每年地價稅額平均增加約1千餘元,地價稅賦負擔增幅相對有限,另非屬自用住宅用地之38萬餘戶中約有99.1%(約37.6萬戶)適用基本稅率10‰,經試算2016年地價稅額平均增加約5千餘元,由於該類土地非供自用住宅使用,多供出租、營業或產業使用而具有營收性質,故尚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積極減緩衝擊,配套同步啟動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公告地價之調整攸關稅基公平合理、地主地價稅負擔及產業發展等多面向,2016年1月1日地價公告後,市府旋於同月15日邀集產官學各界召開「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與房地稅制研商座談會」,商議地價調整衝擊影響及配套,並綜合各界共識提出具體建議與作為,建請各權責機關參辦。其中就觀光旅館業之地價稅問題,台北市府觀光傳播局已於2016年1月27日函請權責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參辦,另針對公告地價調整對地上權地租、公地出租租金影響部分,台北市府財政局已分別於本年6月15日、7月1日修訂「台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及「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分別採取設定土地租金漲幅上限,或分三年平均調漲等方式,積極減緩地價調整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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