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租金補貼放寬申請規定,租住商業用的房屋有機會獲得補貼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低收入戶租金補貼放寬申請規定,租住商業用的房屋有機會獲得補貼
新聞摘要
  • 低收入戶租金補貼放寬申請規定,租住商業用的房屋有機會獲得補貼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之「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配合內政部修改補貼規定,目前具低收入戶身分之租屋者,如租住房屋建物登記為商業用,也有機會可以申領租金補貼。
 
都發局表示,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該局針對台北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辦理承租住宅租金補貼,配合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第2條修正,放寬承租建物登記資料主要用途為「宿舍」,以及非位於工業區之建築物,其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或「零售業」,且依房屋稅單得認定該建築物為住宅使用者,亦納入租金補貼的範圍。本次修法放寬後,將可減輕該等弱勢家庭的居住負擔。
 
該補貼之申請書可至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下載,或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及台北市各區公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