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中)說明2016年度住宅補貼開始申請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各項補貼均因地制宜,所以不同地點或條件補貼額度也會有所不同,例如「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依地區分別為新台幣3,000至5,000元不等。此外,2016年內政部進一步修法,將申請「租金補貼」的租賃建物登記用途,由以往限制應具備「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字樣,修正放寬為「宿舍」亦可提出申請;對於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建築物的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及「零售業」等,若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經認定為住宅使用,亦可提出申請,以協助弱勢家庭。
花敬群表示,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優惠貸款金額,依地區分別為新台幣210萬元至250萬元,例如台北市最高為250萬元、新北市最高為230萬元、其餘縣市最高為210萬元。優惠利率區分為一般戶及弱勢戶,目前分別為1.137%、0.562%(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042%或減0.533%機動調整)。本項優惠貸款可與財政部辦理的「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8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優惠貸款,則不分地區,最高額度為新台幣80萬元,優惠利率與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