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房屋稅採漸進方式分3年調整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新竹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調高房屋標準單價,自2016年7月1日以後新、增、改建完成的房屋(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作為認定基準),將適用調高後的標準單價核計房屋課稅現值。
惟考量一次調足對2016年7月1日以後新建完成之房屋衝擊過大,故採漸進方式分3年調整,第1年(2017年開徵之房屋稅適用)調漲增加0.5倍、第2年再調漲增加0.33倍、第3年又調漲增加0.25倍,相較其他縣市採一次到位的調漲方式,更能降低對民眾租稅負擔之衝擊,估計2017年受影響之新建房屋約6,300戶,漲幅為50%,舊屋完全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