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玄泰文華」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暐泰建設公司罰100萬元、天湛廣告公司罰50萬元
新聞摘要
  • 新北市「玄泰文華」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暐泰建設公司罰100萬元、天湛廣告公司罰5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7月6日委員會議通過,暐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暐泰公司)及天湛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天湛公司)銷售「玄泰文華」預售屋建案,於案關廣告DM及簡易銷售書宣稱1樓為Lounge交誼廳,屋突1層為天幕會館及屋突2層為雲頂健身房等公共設施,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暐泰公司新台幣100萬元、天湛公司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廣告宣稱1樓為Lounge交誼廳,屋突1層為天幕會館及屋突2層為雲頂健身房等公共設施,足使消費者誤認該等公共設施皆可合法使用,並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惟查前揭公共設施位置分別於建築執照1樓、突1層及突2層平面圖上登載用途為「防災中心」、「梯廳」及「樓梯間」,據新北市政府意見表示,前揭公共設施位於建造執照1層平面圖及屋頂層平面圖,標示處分別為防災中心、梯廳及樓梯間,與原核定工程圖樣不符之處,應按建築法第39條及87條規定辦理。
 
另暐泰公司亦自承案關公共設施位置與原核准之建造執照施工平面圖不符,未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設計,且亦無就案關公共設施變更使用執照之規劃,則案關建案於日後交屋時,消費者並未能獲得或合法享有廣告所示之公共設施空間使用,故案關廣告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