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住宅補貼7/21開跑,2016年起可至各區公所送件申請
桃園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因住宅補貼業務單位(住宅發展處)於2015年4月1日由市府搬遷至龜山行政園區,考量市民交通及推動在地化便民服務,讓市民除了以郵件或至原業務單位提出申請,另可就近到任一區公所送件申請,再由區公所將申請文件轉給住宅發展處,可節省市民更多的寶貴時間。
住宅補貼申請的項目有「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4,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歡迎桃園市有租屋需求及購修貸款利息補貼之市民踴躍申請。
市府都市發展局提醒市民,2016年住宅補貼的受理申請時間是7月21日開始至8月31日止,申請時間長達六週,申請方式可採郵寄送件或親自送件,民眾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並沒有申請戶數額滿後則不再受理之疑慮。
另外為了讓市民能更快速的掌握案件申請之進度,若申請人在申請資料中載明手機號碼,也於2016年5月份開始以簡訊通知申請人相關申請資訊、補件資訊與審查結果;為了便利民眾查詢申請案件情形,市府都市發展局開發了一套住宅服務查詢系統,預計2016年住宅補貼開辦日(7月21日)啟用,屆時市民在家利用3C設備上網就能查詢申請案件進度。
有關住宅補貼詳細資訊可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址:http://pip.moi.gov.tw/)查詢及下載申請書件,以郵寄方式或親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原龜山鄉民代表會)辦理,另各區公所也有提供申請書讓民眾免費索取及收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