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康ㄟ報乎你知—高雄市府提供公寓大廈免費服務
2016年度座談會課程包含外牆磁磚日常維護、公寓大廈節能減碳、社區財務電子化管理與公寓大廈管理常見糾紛實例解析等,內容相當多樣化,如果對自己居住的大樓有管理上的問題,每場座談會都可以現場提問均有專家回答,即時解決大樓管理問題。
2016年度座談會將舉辦6場次時間均為下午13:20~17:10,第1場於2016年6月11日高雄市新興區捷運美麗島站穹頂大廳二聖廳、第2場於2016年7月3日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二樓演講廳(高雄市鳳山市光遠路61號)、第3場於2016年7月30日楠梓區公所(高雄市楠梓新路264號7樓)、第4場於2016年8月6日蓮潭會館一樓102會議室(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第5場2016年9月24日於十全國小一樓會議室(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162號)、第6場於2016年10月15日大登會議中心(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19號11樓),今年度是委託高雄市物業管理協會受理報名,報名電話為07-2513335,因座位有限請即早報名。
大樓居家糾紛甚多,也讓管理委員會及住戶,遇到複雜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甚至民法及刑法等等的相關法令,對這些非專業的熱心住戶組成的管理委員及一般住戶,在法令的解釋及運用實在是相當難為,因此工務局於今年度仍委請律師對於社區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及住戶透過電話(0800-025-088吳律師)或現場(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建築管理處,每週四上午10點到12點)等多元化的管道,由律師針對公寓大廈內發生的糾紛問題提供解答。凡是社區大樓裡管理委員或住戶間有公寓大廈法律上的疑難雜症,只要撥1通電話或是到建管處現場提問,就有律師免費為您專人服務。
高雄市目前尚有許多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無法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大樓進行管理及維護,由於管理組織的運作,不但關係到公寓大廈生活品質,更是與公寓大廈的住戶權益息息相關,有管理的大廈才能使居家更安全、品質更提昇,因此為鼓勵住戶依法設立管理組織並向區公所完成報備,2016年仍將委託專業團體,由專人對高雄市2007年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未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大廈,進行輔導且協助成立管理委員會或選任管理負責人並向區公所完成報備登記手續。
工務局提供上述多項的免費服務,為的就是使大樓內部建立良好且合法的管理組織,及為有心投入改善大樓居家環境品質的管理委員會們,提供法律上的專業見解,並且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這種民主表決機制,才能維持公寓大廈的健全運作,使民眾居住的家園創設出屬於自己的環境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