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老化,2016Q1「繼承移轉」1.17萬棟創新高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建物繼承登記持續近年來穩定攀升,相信是受到人口老化之趨勢影響。雖然房地合一在2016年1月1號上路,不過短期之內對於繼承取得的影響不大。若被繼承人在房地合一上路前持有房屋,而在房地合一上路後才身故,日後繼承人再轉手出售可適用舊制,並沒有太大的改變。
但若被繼承人在房地合一上路後才取得,日後被繼承且轉手出售,這樣的條件就必須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曾敬德表示,由於繼承屬於無償取得,僅能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作為成本,而未來出售房屋時,可能會有不少的房價成數會被判定為獲利而課稅。因此建議屋主若在繼承後出售且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時,宜事前先有通盤考量。
新制下,個人買賣自住房屋或土地時,若出售前1年符合「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差距在2年以內(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均可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優惠,但該重購的新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應供自住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