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低收修繕補助,4月29日截止收件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由於每年申請低收入修繕住宅補助的民眾有逐年成長,為照顧更多符合資格的市民,城鄉局2016年將補助預算提高至200萬元,只要設籍於新北市6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且居住於本人持有或二等親持有屋齡在10年以上之待修繕住宅者,即可提出申請,修繕的項目包括:1.屋頂防水、排水整修。2.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3.隔間牆、天花板地板整修。4.給水、排水管線。5.衛浴設備(包含馬桶、洗面盆、浴缸及淋浴等設備)。6.電氣管線及一般照明設備等。
2016年補助修繕住宅之受理申請時間即將到期,市府呼籲符合申請條件的民眾,若有修繕上述各項設備之需要,可把握最後一周提出申請。此外,若民眾屬較偏遠及行動不便者可以郵寄方式或親送新北市府城鄉局或就近交由各區公所轉送至城鄉局提出申請。而申請書可至新北市政府或各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或在家透過網路下載申請書。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上網查詢,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或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至18:00)撥打電話1999(新北市境內專線)、(02)2960-3456分機729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