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申遠雄依法負工安完全責任,目前大巨蛋無上浮力安全問題
停工後未完成之大底由承、監造人依建築管理自治條例21條申請先行報備施工,並已於2015年8月15日全部完成。依遠雄公司及監造人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提送浮力資料,台北市建管處邀集台北市市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大地技師公會及建築師公會等專家組成的停工勘檢小組研析,小組分別就連續壁載重、摩擦阻抗及控制地下水位之狀況加以判斷,認為停工後基地應無上浮力問題。台北市府捷運局同時亦針對大底安全監測評估結果表示尚無公安問題。
都市發展局局長林洲民表示大巨蛋停工至今,鋼構架生鏽蝕之疑慮,為承、監造人依建築法63條應負責工地安全之責任,承、監造人應持續進行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相關措施,以避免衍生公安疑慮問題。遠雄公司後續如欲申請復工,其繼續施工前,鋼材及構架之整體安全性及品質必須重新檢測,並作必要之處理(例如鋼材除鏽及底漆保護等工作、接合處檢查等,若強度不足應汰換或重新組裝等),以確保整體構架之安全。如因鏽蝕而有安全之虞,經查屬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當依同法第89條規定處分。
目前解約議題與建照工地管理係屬二事,大巨蛋工程起、承、監造人皆未變更,應依建築法負起維護管理責任,北市府絕對以公共安全為優先,為市民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