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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太陽光電年度補助啟動,歡迎民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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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太陽光電年度補助啟動,歡迎民眾申請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高雄市長陳菊推展大高雄六項施政核心價值「生態、經濟、宜居、安全、創意、國際」,市府工務局開辦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業務,除首創全國6項光電政策工具,更擬定四年期「百座世運」光電計畫,希望達成累積設置150百萬瓩(MW),為持續推動太陽光電政策,市府持續開辦光電補助,將高雄打造成為永續生態健康的綠光城市。
 
高雄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表示,從2012年來工務局陸續首創了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等6項創新法令,同時也配合推動太陽光電而修正了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2個法令,以鼓勵民眾與公部門建築物設置,依經濟部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度高雄市光電申設同意數佔全國同意案件數4,042件的13.78%,設置量也達到28.486百萬瓩(MW),相當於28座世運主場館光電設置量,創造28億元以上光電產值,佔全國太陽光電設置量8.81%。
 
趙建喬說,為推展太陽光電綠能發展,該局2016年持續開辦光電設置專案輔導、裝設補助等相關服務。2016年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補助計畫申請人資格為設籍於高雄市之市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高雄市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惟申請人應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光電設施需設置於高雄市轄區內非全棟從事營業行為之私有合法建築物上,且其使用執照登載為全部或部分集合住宅、住宅或農舍使用。
 
工務局表示,補助標準分為「獨棟」、「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及「連續相連5棟(含)以上」之建築物,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目前補助規定與經費動支都在加緊進行中,相關補助事項與經費需依照正式公告內容,請有意申請補助市民至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高雄之光宜居之城查詢。
 
工務局強調,如果市民無法自己出資裝設太陽光電設施,可以透過出租屋頂收租金,由光電業者來當光電申請人及售電人,負責設計、施工及出資,將既有的鐵皮屋頂或閒置屋頂改建為光電屋頂,改善屋頂悶熱又可收租金20年。如有意願裝設太陽光電,或鐵皮屋頂要改變為合法的太陽光電棚,工務局歡迎民眾與該局建築管理處太陽光電窗口聯繫,請洽陳小姐(電話:3368333轉5348)或建管處第四課吳小姐(電話:3368333轉3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