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土地使用,經濟部「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推動多管齊下之革新機制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強化土地使用,經濟部「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推動多管齊下之革新機制
新聞摘要
  • 強化土地使用,經濟部「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推動多管齊下之革新機制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促進產業用地有效利用與管理,提升台灣經濟發展效能,行政院於2015年元月8日核定「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從「活化既有土地」及「增設適地性用地」兩大主軸著手,並推動諸多突破性的革新機制。
 
在「活化既有土地」方面,係推動多管齊下之控管方式,如:2015年第1季採提高閒置土地持有成本(按實課徵地價稅、房屋稅)及增加短期買賣土地交易成本(課徵奢侈稅、土地增值稅);第2季則全面啟動金融管制措施,導入銀行對閒置土地限縮貸款成數及提高貸款利率;第3季針對經濟部轄管園區之閒置土地加五倍課徵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並首創導入專業仲介協助閒置土地進行適地性媒合作業;現階段(第4季迄今)辦理產業創新條例修法,針對閒置土地,政府將以合理價格強制買回,並加徵土地增值稅,期經由上述多元漸進方式,提升土地所有權人強化土地媒合使用之意願。
 
而「增設適地性用地」方面,為因應廠商投資面臨之產業用地缺乏問題,業於2015年7月31日發布「政府機關與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合作開發產業園區處理原則」,提供園區新開發樣態,並保留20%產業用地只租不售,達成需地機關取得園區開發所需土地,國營事業參與合作開發,廠商加速投資設廠等三贏局面。
 
透過上述多元措施之推動,原核定「革新方案」全國之閒置產業用地面積812.4公頃,經全力媒合閒置用地強化使用(解除列管255.4公頃),復依全面清查工業區閒置土地後新增及剔除列管(總增加列管面積132.7公頃),截至2016年2月全國閒置土地面積已降至689.7公頃。
 
而閒置產業用地之媒合成效,全國已達成438案,面積約295公頃之土地,完成廠商強化設廠使用;所創造之經濟效益,包含:新增廠商投資約1,568億元/年、提升產業年產值約1,467億元/年,創造就業機會約10,367人。其中,前十大優先處理之閒置用地,因標的物面積過大、媒合不易,亦由本局各業務組、工業區組專案輔導其加速建廠,或協助導入適當措施以利適地性媒合作業,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活化土地使用面積約11.8公頃。
 
另新園區提供廠商預登記或新設廠使用者,計有苗栗縣福安、彰濱電鍍專區第二期、雲林科技二期(石榴班區)、高雄市和發、震南鐵線及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等6處,新增產業用地面積約246.27公頃。
 
顯示現階段經由跨域合作及多元控管措施,對閒置土地之活化使用已具初步成效,而2016年度之重點工作將以系統性整合模式,結合經濟部產業政策與廠商需求,以推動適地性特色專區方式,建構區域產業鏈結,強化媒合使用。未來將持續依革新方案各階段推動情形,滾動式檢討精進策略,協助廠商取得設廠投資用地,攜手齊心為提升台灣經濟動能而打拼。